计划组工作职责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。
二、参与编制并负责上报学院的长期建设规划、基本建设年度计划。
三、参与编制并负责上报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四、做好工程建设的各项招标组织工作。
五、负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等各类技术文件的报送审批工作。
六、负责建设项目的消防、人防、抗震设计、环保、市政审批工作。
七、负责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筑规划许可证及有关各项费用的减免报批工作。
八、及时准确地向省、市有关部门上报各类统计报表。
九、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、开工报建手续。
十、负责办理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手续。
十一、负责工程及材料采购的招标管理及服务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中小型项目和临时项目的招标管理组织工作。
十三、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预算组工作职责:
一、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。依据政府工程建设价格政策、定额和学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。
二、做好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、单项年度计划投资估算工作。
三、配合做好工程地质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招标工作。编写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、标底价编制说明,调查、测算、确定按实调差材料及设备的暂定价格。
四、签订合同。以招标结果为基础,负责签订工程地质勘查、设计、监理、和施工合同。并组织有关人员和单位进行合同会签。
五、合同履行。合同内工程投资控制,做好工程款支付,使用由“监理——施工——造价”严格签字程序的工程款支付表控制。
六、合同外工程投资控制。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变更、签证及时进行费用核算,必要是进行技术经济方案比较。合理控制合同外工程费用的支出。
七、工程竣工结算。工程竣工后,依照合同、变更、签证及时进行结算。并将工程前期准备费用等待摊费累计汇总。
八、零星工程。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零星工程的预决算工作。
九、审计。严格按照学院规定,配合学院监审处。工程竣工结算后会同监审处送有关部门审计。
十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